第23集:大为拿到项目 高波心有不甘
志军看了报纸,得知宁州籍的香港富商洪振鸣去世了,洪老爷子决定把所有的遗产都捐给宁州政府建一栋写字楼,唯一的要求是以自己的名字来命名。但宁州政府却觉得这是给资产家树碑立传,所以不给他们办手续。所以洪老爷子的遗嘱写了,谁帮忙办成这件事就可以得到百分之五的股份,也就是四百万。志军告诉大为,现在宁州所有的生意人都等着和洪老爷子的香港代理谈话呢。大为也觉得这单生意可以做,但他告诉志军这件事要先放一放,因为艳华的父亲去世了,必须先帮助艳华打理丧礼。
大为替艳华父亲办了一场风风光光的丧礼,并以艳华丈夫的身份出席。
艳华告诉大为:钱老板根本没有娶她,他在香港有个不能生育的老婆,所以才骗她回了香港给他生孩子。艳华在香港过得不好,觉得自己低贱卑微。大为告诉艳华自己一直把她看做是自己的妹妹,没有哥哥会嫌弃自己的妹妹。
巧合的是,艳华就是振鸣大厦的香港代理人。高波知道了这件事,赶紧来找艳华低声下气地讨好她,想要拿到项目。但艳华坚决地告诉他,这个项目,她给谁都不会给他,让他死了这条心。高波心有不甘,放狠话说:如果这个项目不给他做,宁州就没有第二个人敢接。
艳华觉得大为宽厚能干,告诉他自己就是振鸣大厦的代理人,并把自己在香港发生的故事细细道来。说完,她郑重地把这个项目交给大为,支持他在宁州一战成名。
大为找到宁州政府的领导,把报纸上登的邓小平讲话拿给他看,以北京的兆龙大厦为例子,同样是港商捐建,同样是以资本家的名字命名,既然北京可以建,那么宁州同样也可以建。就这样,有理有据、掷地有声的说明打动了众领导,让这个项目顺利通过。
高首长对大为的表现十分惊喜,拿这件事教育高波,高波不甘心,去找大为的麻烦。